组织
合一生技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独立内部稽核单位,并依公司规模、业务情况、管理需要及其他法令规定,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专任内部稽核人员。
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、考评及薪资报酬,除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报董事会决议通过外,其余项目均由董事长核定。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任免办法已订立于内部稽核实施细则。
目的
依据董事会通过之内部稽核制度及稽核计划执行稽核作业,以提供管理阶层内部控制之营运状况,并适时提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之设计及执行得以持续有效。
稽核范围
包含公司所有内部控制作业。
职责
- 秉持超然独立之精神及诚信原则,以客观公正之立场,确实执行其职务,并尽专业上应有之注意
- 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稽核业务外,稽核主管并列席董事会报告
- 发现重大违规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损害之虞时,立即作成报告呈核,并通知审计委员会各独立董事成员
- 持续进修并参加证期局指定机构所举办之内部稽核讲习,以提升稽核质量及能力